成年監護及輔助宣告職務執行/解答
鑑定應受監護宣告之人時,應有精神科專科醫師或具精神科經驗之醫師參與並出具書面報告。
a.√ O
b. X
程序法指實現實體法律(包含如何運用或施行實體法)的法律,亦即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確定責任、效果及範圍等的方法,例如: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刑事訴訟法。
a.√ O
b. X
成年監護及輔助宣告的實務流程為:提出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之裁定→法院安排鑑定醫院及期日→許可監護人處分行為之裁定→通知戶政機關登記
a. O
b.√ X
成年監護及輔助宣告的實務流程為:提出聲請→法院安排鑑定醫院及期日→監護宣告/輔助宣告之裁定→許可監護人處分行為之裁定→通知戶政機關登記
a.√ O
b. X
意定監護契約不用經過公證即可生效。
a. O
b.√ X
意定監護契約簽訂後,本人不可再行撤回。
a. O
b.√ X
監護宣告聲請主體為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
a. O
b.√ X
受輔助宣告之人有受監護之必要者,法院得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變更為監護之宣告。
a.√ O
b. X
民事訴訟法是屬於程序法。
a.√ O
b. X
民法是屬於實體法。
a.√ O
b. X
刑法是屬於程序法。
a. O
b.√ X
立法院於108年5月24日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選定監護人方面採二元制度,除現行「成年人之法定監護」之外,增訂「成年人之意定監護」制度,以期完善民法監護制度。
a.√ O
b. X
根據土地登記規則第39條第2項,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其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購置或處分土地權利,應檢附法院許可之證明文件。
a.√ O
b. X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11條第1項,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時,必要者,法院應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a.√ O
b. X
根據家事事件法第169條第1項,監護宣告之裁定,於裁定送達或當庭告知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時發生效力。
a.√ O
b. X
根據家事事件法第178條第1項,輔助宣告之裁定,於裁定送達1週後開始發生效力。
a. O
b.√ X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175條第1項,受輔助宣告之人不可以變更為監護宣告。
a. O
b.√ X
依照家事事件法第166條,聲請人為監護宣告之聲請時,宜提出診斷書。
a.√ O
b. X
依家事事件法第167條之規定,法院會安排一個時間,由法官親自到聲請人所在醫院,與醫生共同對聲請人進行鑑定,以確認聲請人是否確實已經達到應受監護宣告之程度。
a.√ O
b. X
意定監護契約已約定報酬或約定不給付報酬者,從其約定;未約定者,監護人得請求法院按其勞力及受監護人之資力酌定之。
a.√ O
b. X
提出聲請時,應向管轄法院,即專屬應受監護、輔助宣告之人之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
a.√ O
b. X
法院為監護或輔助之宣告,應依職權囑託該管戶政機關登記。
a.√ O
b. X
欲申請監護或輔助宣告的個案若屬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由律師來協助。
a.√ O
b. X
根據數至同源,爺爺生了爸爸,因此爸爸和爺爺之間是一親等。
a.√ O
b. X
爸爸和叔叔是兄弟,因此爸爸和叔叔之間是三親等。
a. O
b.√ X
根據「成年人之意定監護」制度,法院必須尊重意定監護契約中有關監護人、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之約定。
a.√ O
b. X
阿明雖然才18歲,但已經開始工作,且有能力照護失智的奶奶,社工師可建議其聲請成為奶奶的監護人。
a. O
b.√ X
社工師針對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狀況、與共同生活者之感情、監護人與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利害關係等,所做成的訪視報告,就是在就監護人適任狀況做評估俾使法院參考。
a.√ O
b. X
身為監護人或輔助人,所要支出的勞力與時間成本很高,依法可以請求報酬。
a.√ O
b. X
監護人之職業、經歷、意見及其與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利害關係,並非社工師訪視報告的重點。
a. O
b.√ X
於改定監護人確定前,得先行宣告停止原監護人之監護權,並由當地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其監護人。
a.√ O
b. X
照護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法人,即使非受監護宣告之人之親屬,也可以成為該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監護人。
a. O
b.√ X
孫爺爺名下擁有不少不動產,為了讓其在養護中心獲得較良好的照顧,他的監護人可直接處分孫爺爺的不動產用於其看護費。
a. O
b.√ X
向法院繳納完精神鑑定費用後,應將繳納的單據傳真或是另外寫書狀告訴書記官,他們才會安排後續作業。
a.√ O
b. X
法定監護人制度下,法院依職權指定多數監護人共同或分別執行職務的範圍。
a.√ O
b. X
為落實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意定監護契約可以約定受任人可不經法院許可,自由處分受監護人之不動產等資產。
a.√ O
b. X
監護人不用經法院許可,即可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
a. O
b.√ X
監護或輔助宣告事件原則上不用經調解,無「調解前置主義」適用。
a.√ O
b. X
意定監護契約發生重複訂定而有二種以上版本時,視為本人撤回前意定監護契約。
a.√ O
b. X
實體法指規範法律關係內容之法律,即規定權利義務、法律效果之範圍,例如:民法、刑法。
a.√ O
b. X
意定監護人制度下得以意定監護契約自行決定由何人安排生活、護養療治及財產管理等事項,由監護人共同或分別執行職務。
a.√ O
b. X
照護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法人或機構及其代表人、負責人,或與該法人或機構有僱傭、委任或其他類似關係之人,不得為該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監護人。但為該受監護宣告之人之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者,不在此限。
a.√ O
b. X
為了知道受監護、輔助宣告之人之管轄法院,社工師可調出其戶籍謄本,以確認戶籍所在地,接著上司法院的網站查詢管轄法院。
a.√ O
b. X
法院安排鑑定期日與醫院後,聲請人應預先繳納鑑定費,接著由法官陪同去醫院鑑定,並由醫師出具書面報告。
a.√ O
b. X
受監護之原因消滅,而仍有輔助之必要者,法院得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變更為輔助之宣告。
a.√ O
b. X
監護人經法院許可,即可以受監護人之財產為投資。
a. O
b.√ X
於本人喪失意思能力時,由聲請權人聲請法院依職權為監護人之選定,此為
A 法定監護
立法院於108年5月24日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選定監護人方面採二元制度,除現行「成年人之法定監護」之外,增訂
A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
實現實體法律,亦即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確定責任、效果及範圍等的方法指的是
A 程序法
規範法律關係內容之法律,即規定權利義務、法律效果之範圍指的是
A 實體法
本人意思尚健全時,得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之契約。將來法院為監護宣告時,以意定監護契約所定之受任人為監護人,此為
A 意定監護
法院依民法第1111條第2項規定請社會局指派
A 社工師
「親屬系統表」是做到幾等親以內?
a. 一親等
b. 二親等
c. 三親等
d.√ 四親等
根據數至同源,我和爸爸間是一親等,爸爸跟爺爺間是一親等,我跟爺爺之間是幾親等?
a. 一親等
b.√ 二親等
c. 三親等
d. 四親等
我跟爺爺之間是二親等,爺爺生了叔叔,所以我與叔叔之間是幾親等?
a. 一親等
b. 二親等
c.√ 三親等
d. 四親等
監護人之權利與義務為何?
a.√ 法定代理人
b.√ 開具財產清冊義務
c.√ 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d.√ 對受監護人財產處分之限制
以下何者非監護人之權利與義務?
a. 法定代理人
b. 開具財產清冊義務
c. 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d.√ 處理受監護人之家族大小事務
下列何者屬於程序法?
a.√ 民事訴訟法
b. 民法
c.√ 家事事件法
d.√ 刑事訴訟法
以下何者為家事事件法處理之訴訟?
a.√ 聲請監護宣告
b. 聲請破產
c. 聲請國賠
d. 聲請釋憲
為了確認受監護、輔助宣告之人之管轄法院,社工師可依據其戶籍,上哪個網站查詢各級法院管轄區域一覽表?
a. 行政院
b. 立法院
c.√ 司法院
d. 監察院
根據家事事件法第167條,法院應於鑑定人前,就應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精神或心智狀況,訊問哪些人?始得為監護之宣告。
a. 聲請人
b.√ 應受監護宣告之人
c. 監護人
d.√ 鑑定人
裁定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時,法院審理方向何者為非?
a. 詢問親屬系統表內親屬擔任監護人之意願
b. 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選
c.√ 依監護人之最大利益
d. 依受監護宣告之人最大利益
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財產處分有哪些限制?
a.√ 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
b.√ 不得以受監護人之財產為投資。
c.√ 非經法院許可,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不生效力。
d. 不得使用受監護人之財產為其請看護。
關於意定監護的重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法院不得依職權判斷意定監護受任人是否有不利本人或顯不適任之狀況
b.√ 意定監護契約可以約定報酬
c.√ 意定監護契約需要經過公證
d.√ 意定監護契約發生重複訂定而有二種以上版本時,視為本人撤回前意定監護契約
以下何者不是社工人員於成年監護或輔助宣告事件中可能扮演的角色?
a. 聲請人
b. 特別代理人
c. 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d.√ 鑑定人
以下何者為社工人員於成年監護或輔助宣告事件中可能扮演的角色?
a.√ 聲請人
b.√ 擔任監護人或輔助人
c.√ 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d.√ 程序監理人
法院依民法第1111條第2項規定請社會局指派哪個角色對應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家族狀況進行訪視,以確認適合擔任應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監護人。
a. 警察
b. 醫生
c.√ 社工師
d. 護理師
實現實體法律(包含如何運用或施行實體法)的法律,亦即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確定責任、效果及範圍等的方法指的是?
a. 家事事件法
b. 民事訴訟法
c.√ 程序法
d. 實體法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14條,聲請費用為新臺幣多少元?
a.√ 1000
b. 2000
c. 3000
d. 4000
聲請人為應受監護宣告之人聲請監護宣告時,應提出哪些東西?
a.√ 診斷證明書
b.√ 親屬系統表
c.√ 聲請狀
d. 起訴狀
依民法第1111條第2項規定,社工師對應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家族狀況進行訪視後,應?
a.√ 做成訪視報告
b. 協助申請補助
c. 給予法律意見
d.√ 為監護之建議
江爺爺於意識健全時即與太太、長子、長女約定意定監護契約,由太太和長子執行有關受監護人之護養療治事項,長女執行有關受監護人之財產管理事項,結果在江爺爺受監護宣告後不久,太太、長子均死亡。在長女無不適任之情形下,法院應優先選定或改定誰為監護人?
a.√ 長女
b. 長子的兒子
c. 幼子
d. 社工師
民法第1096條規定,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得為監護人?
a.√ 未成年
b.√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c.√ 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d.√ 失蹤
規範法律關係內容之法律,即規定權利義務、法律效果之範圍,指的是?
a. 家事事件法
b. 民事訴訟法
c. 程序法
d.√ 實體法
什麼情況下監護人可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
a. 受監護人急需用錢時
b.√ 經法院許可
c. 為了受監護人家人的利益
d. 幫受監護人投資
一個患有嚴重亞斯伯格症及智能障礙的20歲男子,雖可表達意思,但表達力非常弱,容易被騙去簽署本票,或將存摺、提款卡交給第三人,為避免其能力顯有不足導致被人利用,可建議其家屬向法院聲請什麼?
a. 監護宣告
b.√ 輔助宣告
c. 身心障礙證明
d. 長照補助
80高齡的李爺爺某天突然中風失能,呈現植物人腦死狀態,並已取得醫院診斷證明。為保護其不被有心人士利用,家屬可為李爺爺向法院聲請什麼?
a.√ 監護宣告
b. 輔助宣告
c. 身心障礙證明
d. 長照補助
一位已聲請監護宣告的老爺爺某天突然從植物人狀態甦醒,但其意思表示顯有不足,仍有輔助之必要,此時法院得依民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將其變更為什麼?
a. 身心障礙
b. 長照補助
c. 監護宣告
d.√ 輔助宣告
因家而產生的各種訴訟,包含:離婚、遺產分割、聲請監護宣告、聲請輔助宣告、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與否等,適用什麼法?
a. 民事訴訟法
b. 民法
c.√ 家事事件法
d. 刑事訴訟法
關於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之裁定,法院審理方向為何?
a.√ 詢問親屬系統表內親屬擔任監護人之意願
b.√ 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選
c. 依監護人之最大利益
d.√ 依受監護宣告之人最大利益
以下何者為社工人員於成年監護或輔助宣告事件中可能扮演的角色?
a.√ 訪視調查
b.√ 意見陳述
c.√ 陪同在場
d.√ 特別代理人
於本人意思尚健全時,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之契約。而將來法院為監護宣告時,以意定監護契約所定之受任人為監護人,指的是?
a. 單方監護
b. 共同監護
c. 法定監護
d.√ 意定監護
以下哪些為監護人之權利與義務?
a.√ 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b.√ 受讓財產之禁止
c.√ 報酬請求權
d.√ 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