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解答』

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解答

罰鍰處分書單獨對丙君送達,其效力為何?
a.√ 有效
b.   無效
c.   得補正
d.   得更正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公務員因「身分關係」應自行迴避者,不包括下列何者:
a.√ 六親等的表姐弟
b.   三親等的姑嫂
c.   已再婚的前配偶
d.   養父母及養子女

該公告事項何時發生送達效力?
a.√ 公告日起
b.   公告日起10日
c.   公告日起20日
d.   公告日起30日

衛生局「公告內容」之性質為下列何者?
a.    觀念通知
b.    行政指導
c.√ 一般處分
d.   行政命令

若該鄰、里之疫情未達急迫程度,衛生局強制進入住宅的作法,有違下列何種原則?
a.   明確性原則
b.√ 比例原則
c.   誠實信用原則
d.   信賴保護原則

主管機關發現違規人確非乙君而係甲君,乃決定將已確定之罰鍰處分撤銷。其行使撤銷權之期間,下列何者為正確?
a.   自處分書送達時起1年以內。
b.   自處分書送達時起2年以內。
c.   自行政機關知悉有撤銷原因時起1年以內。
d.√ 自行政機關知悉有撤銷原因時起2年以內。

主管機關於核准建造執照後,發現甲君所提供資料虛偽不實,而原承辦人於核發建造執照時亦未確實查勘,有違前開《建築技術規則》關於日照權規定,應為如何之處置?
a.√ 撤銷原處分。
b.   廢止原處分,並給予合理之補償。
c.   維持原處分,要求補正正確資料。
d.   更正原處分。

乙君向地方政府建築主管機關陳情,主張該大樓建案,恐有侵害其日照權之虞;並認為核發建造執照之公務員對其態度不佳,存心刁難,偏坦建商,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申請迴避。下列?述何者有誤?
a.   乙君應舉其原因及事實,並應為適當之釋明。
b.   被申請迴避之公務員,對於該申請得提出意見書。
c.√ 乙君不服行政機關之決定者,得於10日內提請上級機關覆決。
d.   受理機關除有正當理由外,應於10日內為適當處置。

對於上開規定,下列?述何者有誤?
a.   上開第1項第1款「居留期間」、第2款「行為能力」之規定,屬於「事實之認定」。
b.   上開第1項第4款「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屬於「不確定法律概念」。
c.   主管機關對於「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判斷如有錯誤,並據以核准歸化,則該處分之瑕疵得撤銷,行政機關得依職權撤銷之。
d.√ 內政部依第2項規定訂定之「辦法」屬於具體授權之法規命令。內政部亦得轉委任,由所屬機關移民署訂定之。

外國人甲君依《國籍法》第3條規定申請歸化,經主管機關核准歸化後,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下列?述何者有誤?
a.   歸化處分一經送達,對原處分機關即發生拘束力。
b.   其它行政機關應受此一處分之拘束,此即歸化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
c.   歸化處分對訴願管轄機關,不發生構成要件效力。
d.√ 歸化處分具執行力。

甲君取得我國國籍後旅居國外,稅捐機關各類繳款書每年均遭駐外單位以住址無法送達而退回,稅捐機關亦無法查知其確實之國外住所地。下列有關送達之?述何者有誤?
a.   稅捐機關對甲君定期開徵之稅單,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b.   對甲君開徵稅單之公示送達,應於行政機關公告欄黏貼公告;至於將文書「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則非必備方式。
c.√ 日後對甲君開徵稅單之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20日發生效力。
d.   於公告之日起經60日,甲君之救濟期間即開始計算。

主管機關為調查該建案有關日照是否符合法令規定。發文通知甲君、乙君兩造協同到場查勘,並陳述意見。惟乙君並未居住該處,且實際住所不明,以致屢次寄送該「通知書」均無法送達。主管機關之下列處置,何者有誤?
a.   主管機關得依甲君之申請,准為對乙君公示送達。
b.   主管機關得依職權,對乙君為公示送達。
c.   主管機關得依職權調查,不受當事人甲君、乙君兩造主張之拘束。
d.√ 主管機關不得於通知書記載「未於期限內陳述意見,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倘丙君疏未將罰鍰處分書轉交,亦未繳納罰鍰,致救濟期間經過後,乙君始得知裁處罰鍰一事。下列?述何者有誤?
a.√ 乙君向主管機關主張送達不合法,為有理由。
b.   主管機關向乙君之法定代理人送達,此屬補充送達。
c.   法定代理人有數人時,送達得僅向其中一人為之。
d.   法定代理人疏未將文書轉交當事人,對已生送達之效力不生影響。

經濟部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訂頒《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著名商標保護審查基準》,其性質屬於下列何者?
a.   行政指導。
b.√ 行政規則。
c.   具體授權之法規命令。
d.   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

某人力仲介公司因「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遭主管機關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規定裁處罰鍰。於送達裁處書時,發現該公司營業處所已人去樓空,大門深鎖;惟公司代表人及其住居所並未變更。此時,行政機關正確之送達方式為何?
a.   以留置送達方式,留置裁處書於該事務所。
b.   以公示送達方式,將裁處書黏貼於行政機關公告欄。
c.√ 以該公司之代表人之住居所為送達。
d.   以寄存送達方式,將裁處書寄存於當地警察機關。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
a.√ 縣政府因風災受創,災後為添購辦公桌椅,與傢俱業者成立之買賣契約;復為租用辦公廳舍,與出租人成立之租賃契約。
b.   中央健康保險署與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締結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合約。
c.   交通部為辦理車輛安全審驗事宜與汽車修理業者成立之委託契約。
d.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師資培育公費生之間締結之公費契約。